现场
昨天是高收入群体进行纳税申报政策执行的第8天,记者在上午对位于三好街上的沈阳市地方税务局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办税大厅进行了走访。在记者停留在咨询窗口的十分钟时间里,并没有看到有人领取《个人所得税纳税报告表》,大厅里都是办理其他纳税申报业务的人。
咨询窗口的工作人员说,截至昨天,《个人所得税纳税报告表》大概发放出去20多份,但还没有人填好表格后来进行纳税申报。
昨天中午,地税市内某分局的工作人员也告诉记者,截至昨天上午,还没有高收入群体进行纳税申报。
“政策执行的时候正好是元旦三天假期,再加上还有两天的周末休息,这可能是现在进行申报的纳税人不多的一个原因。”昨天,一位地税部门工作人员说。
私营企业老板常先生说:“不是说截止到3月底吗?时间上还来得及,没有必要这么早去申报吧?”记者调查发现,由于前一年的个人所得在年度终了后的三个月内进行纳税申报即可,因此,观望心态也是造成目前申报人数不多的另外一个原因。
有的办税大厅还未“开张”
今年1月1日起,年收入超过12万元的个人,要向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这一政策影响到的不仅仅是高收入群体,还有一个行业。
由于纳税申报表格相对于没有税务知识的人来说较为复杂,国家允许税务代理机构代理申报,市内各家税务师事务所已摩拳擦掌,准备进入这个可能产生千万利润的市场。
商机
三四十家代办机构抢市场
申报
按照规定,2006年年所得超12万元的纳税人,应该在2007年1月1日至3月31日之间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如未在申报期内办理纳税申报,将负相应法律责任。
根据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如纳税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将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此外,按照税收征管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如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因此造成不缴或少缴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超期不申报当心接罚单
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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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5-12 15:4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