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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开店半年 偷税11万余元
    网上开店由于手续简便、成本低廉,受到许多年轻创业者的青睐。女青年张某开了一家网上婴儿用品专卖店,短短半年内偷税11.1万余元,结果被检察机关以偷税罪提起公诉。昨天,普陀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这是本市首起利用网络交易偷税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

  张某现年30岁,是上海黎依市场策划有限公司经理,她怀孕期间常在网上订购奶粉、尿布等婴儿用品,发现网上交易价格比商场价格便宜不少,而且不需要交税,于是萌生了网上开店的想法。

  去年6月,张某以公司名义在淘宝网上注册了一个虚拟店铺,专营婴儿用品,并通过淘宝网支付宝进行交款。

  网上店铺开张后,张某以不要发票为条件,与一些大卖场和生产厂家讨价还价,批进大量婴儿用品,然后通过自己的网上小店出售。由于价格低廉,生意越来越红火。她不再满足于在淘宝上开店,自己开设了一家名叫“彤彤屋”的网站。很快,张某的客户群遍布全国各省市。

  在长达半年的网络交易中,张某从未开具过发票,也不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半年来,张某的销售金额达289.5万余元,偷税11.1万余元。检察机关在对一起案件的调查中掌握了这一线索,张某主动交代了犯罪行为。

  庭审中,检察官认为,张某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在经营活动中采用不开发票不记账的方式,不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应承担主要责任,黎依市场策划有限公司也应承担相应责任。张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法院将择日对此案做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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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解放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6-29 10:2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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