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要加盟网 > 创业网 > 政策法律 > 扶持政策 > 创业网正文
百条地税新规服务“全民创业”
从省地税局获悉,适应国家税收政策变化和我省经济发展形势需求,2005年出台的《江西省地方税务局支持全民创业措施100条》进行重新修订后于7月16日公布实施。据了解,新修订出台的“100条”,对我省投身创业者尤其是残疾人、高校毕业生、下岗以及科技人员等群体创业加大了支持力度,并在营造公平便捷的办税环境、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及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出台了系列举措。

  促进民本经济发展

  用好、用活国家税法和相关规定,在征税额度以及受优惠时限上均按国家规定范围的上限予以计算。例如,新“100条”规定,我省农民自主创业,月营业额低于3000元的,可免征营业税;城镇居民自主创业,在县城(镇)经营且月营业额低于3000元的,在城市经营且月营业额低于5000元的,免征营业税。

  新“100条”还加大了残疾人、下岗人员、科技人员、高校毕业生以及转业、退役军人及其家属自主创业享受税收优惠的幅度和范围。例如,新“100条”中的28条规定,“残疾人员个人为社会提供的劳务,免征营业税;对残疾人的劳动所得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新“100条”还规定:凡国定贫困县新办企业的企业,3年内减征或免征企业所得税。

  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及资源综合利用

  新“100条”中,有多达28条举措对在高新技术开发区内创办企业、支持创办高新技术企业、资源循环利用型企业和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给予税收优惠鼓励,并对地方税收有较大贡献的第三产业发展进行全面的税收政策支持。 新“100条”规定,“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所取得的收入,自2008年1月1日起,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自2008年1月1日起,可以按一定比例实行税额抵免”。

创业论坛   创业博客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江西日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7-17 9:57:25
  相关文章
  >> 网友评论(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姓 名: *
  • 请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严禁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国家利益、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破坏社会稳定、侮辱、诽谤、教唆、淫秽等内容的评论 。
  • 用户需对自己在使用本站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直接或间接导致的)。
  • 本站管理员有权保留或删除评论内容。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嬴球网
  加盟项目推荐
  最新推荐
  最新图片资讯
  热点信息
  合作广告

推荐品牌 | 品牌导航 |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文章列表 | 品牌地图 | 广告服务 | 品牌排行榜 |
中国连锁加盟网第一品牌-就要加盟网-www.91jm.com ICP证B2-20060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