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进一步放宽高校毕业生在城市落户政策
 

山东放宽高校毕业生城市落户政策

 

济南、青岛及其他设区城市取消落户限制,提倡有条件的地方实行先落户后就业政策

 

  本报讯(记者宋全政)为进一步放宽高校毕业生在城市落户就业政策,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日前,山东省政府发出通知,放宽高校毕业生城市落户政策。

  2007年山东预计接收省内普通高校毕业生38万人,比上年增加10.

  1万人,增幅达36.2%。为此,山东提出,制定并细化相关政策,确保2007年毕业生就业率基本稳定,并使未就业毕业生在离校后得到较为完善的就业服务和基本社会保障。

  山东提出,进一步放宽高校毕业生在城市落户就业的政策。济南、青岛及其他设区城市应取消落户限制,对已落实就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允许其在就业地落户,并提倡有条件的地方实行先落户后就业的政策。对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有固定场所、有一定数量员工、年度接收毕业生5人以上的各类企业,允许其在单位所在地设立集体户口。对到西部县以下基层单位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满5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根据本人意愿可以流动到原籍或省内其他地区工作,凡落实了接收单位的,接收单位所在地区应准予落户;未落实接收单位的,可回原籍落户。

  山东还提出,积极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

  今后,对从事个体经营的高校毕业生,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交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创业论坛   创业博客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中国教育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7-3 9:28:46
  相关文章
  >> 网友评论(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姓 名: *
  • 请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严禁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国家利益、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破坏社会稳定、侮辱、诽谤、教唆、淫秽等内容的评论 。
  • 用户需对自己在使用本站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直接或间接导致的)。
  • 本站管理员有权保留或删除评论内容。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嬴球网
  加盟项目推荐
  最新推荐
  最新图片资讯
  热点信息
  合作广告

推荐品牌 | 品牌导航 |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文章列表 | 品牌地图 | 广告服务 | 品牌排行榜 |
中国连锁加盟网第一品牌-就要加盟网-www.91jm.com ICP证B2-20060198